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24日,為救兩名落水少年,湖北長江大學10多名大學生手拉手撲進江中營救,兩名少年獲救,而3名大學生不幸被江水吞沒,英勇獻身。
這是一條令人倍感沉重的消息。三個青春燦爛的生命以一種高尚的方式瞬間離我們而去,三個家庭卻又勢必因此而承受巨大悲痛。在網上,許多網友都對這10多名大學生特別是英勇獻身的3人致以了崇高的敬意。不過也有一些人,基于所謂的理性視野和“實事求是”精神,進行了一番“值得與否”的探究和思考。
類似的例子不少。最為典型的莫過于上個世紀80年代,第四軍醫大學的一位名叫張華的大學生,為了救一名掏糞老農而獻出了自己的生命。社會上由此而引發了激烈的大辯論:一名大學生犧牲自己而救一名掏糞農民,值不值得?
這或許是一個永遠都難有共識性答案的問題,畢竟每個人的生長環境及知識結構和價值取向都存在差異,不同的人會持有不同的觀點,同一個人在不同的語境中可能也會做出不同的判斷。就筆者自身而言,覺得有幾個方面值得拋磚引玉。
“生命至上原則”近些年時常被人提及,且被許多人拿來作為自己文章或“破”或“立”的一個基石。這一原則具有許多合理性和積極的現實意義,但同時,卻也存在過于泛化的傾向和表現,甚至被完全等同于“個人至上”或“個體生命至上”,或直接成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或“個人中心主義”的堂皇變種。
不可否認,對自己生命保持起碼的尊重和敬畏,也是“生命至上”的一種具體表現,但“生命至上”在本質上絕非全部指向自我。湖北這10多名大學生結人梯救落水少年的舉動,未嘗不是“生命至上”的體現,只不過指向的是他人而已。事實上也正因為如此,讓其“額外”獲得了另一種更為燦爛的道德價值。也就是說,我們不能籠統地把“生命至上原則”作為討論“值不值得”的邏輯前提,更不能把“不值得”結論簡單地建立在“自我生命至上”的基礎之上。
此外,有人認為,“生命至上”原則下還應“科學施救”,這固然沒錯。但在落水生命稍縱即逝的突發事件和危急情況里,更加彰顯的是人的本能和個體固有的道德底蘊,何況“結人梯”的施救方法并非毫無“科學”和理性含量。
事后通過各種模型去分析、去演繹、去總結、去“深思熟慮”,誠然對未來的類似情況具有一定的指導價值乃至警示意義,但過多的理性審視與技術“解構”,或許只會模糊已發事件的本來面目,偏離整個事情在當下的關鍵點。畢竟在不可逆的時間之箭上,任何東西和任何場景都具有不可還原性,即使再努力,也無法完全復制,特別是在大自然一次性賜予的生命上。
因而,即使“值不值得”不是一個偽問題,但在面對三個英勇獻身的生命和三個殘缺的家庭時,我們還是少些這方面的爭論,多些觸手可及的關愛與溫暖。不然的話,恐怕既是對三個已逝生命的打擾,也是對兩名獲救少年的殘忍。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歐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