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學費將按學分收取 [ 2007-02-28 11:29 ]
本報訊
(記者張靈)昨天,市教委公布2007年工作重點,本市今年計劃選擇15所左右的高校試點實行按學分制收費。今后,高校將根據學生完成學分情況收取學費,原本4年的本科學制將有可能縮短或延長。
市教委高教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實行按學分制收費是指在保證學生完成學業所交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的前提下,將當年學費根據不同專業課程所需完成的學分進行折算,累計交付。實行按學分制收費后,學生如補考仍不通過的課程,將按要求交費重修。如果學生本人認為自己某些課程成績不理想,也可選擇重修。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費標準將不得超過原來學習該門課程的費用標準。
該負責人表示,實行按學分制收費后,將對學生學習起到激勵和約束作用。如果學生學習不努力,將要多承擔學費,而想取得優秀成績的考生可增加修讀機會。此舉將改變以往按固定學制畢業的學習方式,采取彈性學制,4年的本科將根據學生學分完成情況縮短或延長。
目前,由市教委制訂的按學分制收費的方案已提交給市發改委。按照規定,該方案將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進行審核,并在召開聽證會的基礎上,報經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審查通過后,將開始選擇試點高校,參與試點的高校將包括市屬市管院校和部屬院校。
據悉,目前江蘇、四川等地高校已開始實行學分制收費,而本市高?;救圆扇W年制收費,學生課程考核則采取學分制。一旦出現學生所修學分低于學校要求的情況,學校將按規定給予該生試讀、轉??苹蛲藢W的處理。
來源:京華時報
廣東海洋大學通訊員 丘威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