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范生免費,能否雙向選擇? [ 2007-03-19 08:57 ] 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將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并建立相應的制度約束。據報道,教育部正在制訂相關配套措施,保證享受到該舉措的學生在畢業后至少到西部農村工作三年。用公共財政為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師范生教育買單的舉措,既惠及即將報考大學的高中畢業生,又惠及西部的鄉村教育,怎么高度評價它也不為過。
目前關于這項政策的評論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免費教育能否從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擴展到省屬師范大學,對此已有一些省屬師范大學表示愿意跟進;另一個是如何健全制度保證享受免費教育的畢業生在西部鄉村服務三年,對此教育部制定的配套措施一定也會有充分考慮。從目前各地的財政能力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能力來看,這兩個問題不是太大的問題,對此我并不擔心。
但在為這個政策叫好的同時,我另外有一點疑慮。第一,如果四年之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師范畢業生全部去西部農村執教,那是否意味著東部城市的中學想要招聘應屆師范畢業生,只能在省屬師范大學中挑選。這樣做很可能出現一個局面,高考分數相對較低的省屬師范大學師范畢業生,在四年之后很有可能比高考分數相對較高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獲得更好的就業機會。第二,如果一個高中畢業生的理想是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師范生,他有能力支付學費卻沒有去西部鄉村執教的意愿,是否會因此放棄免費教育的待遇,改投其他學校。
近日,北京師范大學校長鐘秉林表示:“現在已經在校就讀的學生如果愿意到西部支教三年,學校將把支教志愿者大學四年的全部學費在支教的三年中以獎金的形式退還給學生?!边@一政策的其他方面暫且不作評論,它所體現的雙向選擇精神,無疑值得借鑒。如果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在高考錄取中能夠貫徹這種精神,應該會收到不錯的效果。也就是說,師范新生既可以跟學校簽訂享受免費教育、畢業去西部鄉村工作三年的合同,也可以跟學校簽訂自付學費、畢業之后不必去西部鄉村的合同。
師范生免費教育是基礎教育的希望工程,而非單純的高等教育的扶貧工程。不少媒體把它簡單解讀為對貧困生的資助,這存在誤讀,錯誤地認定具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學生就不會愿意去西部鄉村執教。從目前的支教現狀來說,在城市長大,或者具有一定經濟基礎的支教者并不少。從理想層面來說,支教生活意味著一段不同于以往生活的特殊經歷;從現實層面來說,他們沒有太多的后顧之憂,家庭或者經濟條件使得他們支教之后能夠便捷地重返城市。如果一個貧困生不愿意在畢業之后到西部鄉村支教,那也不必對他進行道德指責,只要他簽定了自付學費的合同,就應該允許他的選擇。對于這種貧困生,應該向對待其他高校的貧困生一樣,提供充分的助學貸款。
雙向選擇可以保證去西部鄉村工作的師范畢業生是“心甘情愿”而非“身不由己”,否則,通過戶籍、檔案、高額違約金等形式或許可以保證畢業生去西部鄉村,卻難以避免“身在曹營心在漢”的現象。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這也可以節省公共財政的支出,提高它的有效利用率。(上海學者王曉漁)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