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醒:小心假洋文憑 [ 2007-07-30 09:10 ] 據《中國教育報》報道,近年來,個別留學人員在國外不努力學習,回國后為能找份好工作,一些人鋌而走險花重金弄假洋文憑,而大部分假文憑,都是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核查中被發現的。
從2000年起,國家有關部門相繼規定:申請參加公務員等考試的留學人員所獲得的海外學歷學位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為杜絕國外學歷學位造假現象,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醒用人單位,在聘用留學回國人員時一定要重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因為目前假洋文憑的制作水平很高,一般很難看出破綻,而忽視認證,將給持假洋文憑者以可乘之機。
目前有六類證書不在學歷認證受理之列:
1、外語補習和攻讀其他非正規課程所獲得的結業證書
2、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
3、國外教育機構頒發的預科證明
4、未經國內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頒發的國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5、函授、遠程教育及網絡教育取得的國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6、非學術性國外或境外榮譽稱號或學位證書
來源:南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