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近20所高校申請實施學分制

省物價局重申新學年學校收費不漲價,開學前須公示學費標準

暑期漸近尾聲,省物價局負責人透露,今秋我省大中小學的收費標準不漲價,中小學生課本費標準也將維持不變。

昨日,省物價局收費處有關人士明確告訴記者,今年江蘇高校的收費標準不上調,重點大學普通專業的學費標準仍然為每年4600元,藝術類專業每年為6800元。

今年秋季開始,高校學分制在我省將由試點正式“轉正”,目前包括東南大學、南京工業大學、信息工程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等在內的近20所高校已經向三廳局提出了實施學分制的申請,從今年新入學的這屆新生開始執行。

省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實施學分制后,學生可以通過早修學分而少交錢。學分制學校的學費將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普通專業學費在1000元到2000元之間,藝術類專業高于這個標準,學費最主要的一部分集中在學分學費,總體在60元-70元左右一分,專業學費與學分學費的總和與非學分制學校的學費標準相同,都是普通專業4600元,藝術類6800元。

據省物價局介紹,秋季開學時我省義務教育階段課本費收費標準將與去年同期持平,即小學一、二年級30元,三年級60元,四年級80元,五、六年級70元;初中一年級150元,二年級140元,三年級130元。各市在制定收費標準時可按照“一費制”收費有關規定,在省定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10%。

根據我省免費義務教育政策,新學期開學時,農村的中小學生將只需繳納課本費、作業本費,住宿的學生繳住宿費,城市的中小學生多繳一些服務性收費,其余在原“一費制”范圍內的收費一概全免,以“特色班”、“重點班”等名義變相亂收費的行為更是整頓的重點。

高中收費也是我省整治亂收費的一個重點。據悉,從2007年秋季學期新生入學開始,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按規定收取擇校費后,將不得再向擇校生收取學費。各公辦高中不得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重點班、提高班、興趣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等,不得將教育教學設施出租給校外辦學機構舉辦收費輔導班。開學前各學校必須在學校公示學費標準。 (記者 石小磊)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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