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碩士政策確定 沈三高校可招法碩
9月17日,記者從招考部門獲悉,2008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策已經確定,據多年從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士透露,總體來講,政策變化不大,但沈陽一些高校招生情況有些變化。
據了解,沈陽師范大學2008年面向中小學教師計劃招收在職教育碩士研究生190人,要求本科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相當于中學一級職稱,工作三年以上。該校還面向公檢法系統計劃招收在職法律碩士50人,要求本科畢業,工作三年以上即可報考。
從2008年開始,沈陽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校從過去僅有遼寧大學一所學校擴至3所,沈陽師范大學和中國刑警學院將進行首次招生。報考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在高校學習的專業必須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這些高校在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經審定可以開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可以推薦本校規定數量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在2007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和接收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項目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
來源:沈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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